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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建设2016年总结及2017年工作要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23 | 阅读次数:

    201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国家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快推进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信用信息数据征集共享,进一步加大数据征集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打造“信用宁夏”,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016年4月,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在信息中心增挂宁夏社会信用服务中心牌子,信息中心下设社会信用服务部,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服务工作。

(二)扎实开展平台建设,系统运行稳定。

2015年9月,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项目正式启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平台建设、数据征集、共享、公示、应用开展工作。2016年1月,平台一期项目正式上线试运行,一直以来运行稳定。9月,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2016年10月,共享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工作展开,次月,公开招标完成,并正式启动二期建设。12月,系统布置上线,顺利接入二期数据源单位数据。

(三)主动实施业务对接,提高协作效率。

开展现场培训,提升专业技能。2016年5月,由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宁夏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培训,培训对象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工商等37个直属部门、5个地市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应用与查询工作的联络人、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通过培训,各成员单位更全面地了解了宁夏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的功能,利于更好地操作和维护系统,实现各部门数据报送、信用信息及政务协同的功能。

通过调研、座谈、电话和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对接,随时解答各单位的业务咨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建立了联络人员信息表,随时联系对接业务工作。中心组织业务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对自治区46家数据源单位及银川等五市进行了调研对接。通过不同方式的实时对接,减少了因沟通不畅导致的业务推动障碍,保障了信用工作顺利开展。

(四)逐步深入信息征集,实现纵横共享。

一、二期信用信息数据征集由区级向市级展开,数据量日益增大。2015年底,一期完成高级人民法院、公安、民政等12家数据源单位首批数据接入。2016年12月底完成自治区33个直属部门(除银川海关、审计厅、地震局)、银川等五市首批数据征集工作。截止12月底,区级42家部门及五市累计征集信用信息1673.4万条,信息涵盖自治区14万法人和263万自然人,其中:区级部门信用信息1484.9万条,五市信用信息188.5万条信息(银川99.8万条,石嘴山70.4万条,吴忠18.1万条,固原493条,中卫478条)。

实现与国家和市县的数据对接。完成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及“信用中国”覆盖区、市、县三级双公示数据对接及共享,累计推送企业、自然人信用数据870.7万余条。实现和自治区工商局的全区各部门权利事项目录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工作启动以来,已完成4.2万信息公示及8万企业法人社会统一代码公示。

(五)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质量。

设置多环节审定招标合同。平台二期项目招标结束后,单位组织内部草拟了软件、硬件、监理、第三方评测等四个标段合同,通过单位内部审核后,又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了审定,确保合同的严肃性。

组织多级别会议评估一期项目。2016年6月,单位组织内部验收会对一期项目所涉内容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按照内部验收意见整改完成后,于2016年9月组织专家、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第三方评测公司及监理公司,对一期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经专家评审,通过验收。根据信建办要求,将一期项目终验资料整理完成,并提出验收申请。

(六)完善信息共享功能,获得初步肯定。

建立和完善“信用宁夏”门户网站及信用信息公示。2016年1月,“信用宁夏”门户网站完成域名注册并成功上线,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失信投诉等信用服务,同时还提供了企业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公示、双公示信息公示、统一信用代码转换公示和联合惩戒案例的公示。“信用动态”栏目实现了与国家及其它省信用相关信息报道的共享,全年累计上传1802条信息,其中国家层面信息405条,自治区层面58条,其他省1339条。截至目前,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0669次。

完善基础文件资料信息共享。通过梳理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省市区的信用相关文件,汇编完成《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资料汇编》。

2016年8月,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社会信用体系分管副主席张超超听取了发改委冀晓翀副主任关于共享平台建设情况及成果的汇报,并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完善政策、搭建平台、统一代码、信息应用、网站创建等方面取得的进展给予了肯定。

(七)配合国家各项考核,取得喜人成绩。

完成国家要求的统一社会代码转换达标任务。2016年12月,按照国家关于存量代码转换的时间要求,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心协同自治区工商、质监、民政三部门,对我区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倒排工期,抓紧落实,每天与国家核对完成进度,与三部门分析报送情况。截至12月底,自治区工商局完成99009条存量代码转换,转换率达98.3%,民政厅完成5621条存量代码的转换,转换率达99.3%,宁夏总体存量代码转换率达98.6%,提前完成预期目标。

在国家对信用工作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6月,国家正式对各省进行信用工作考核。在委领导具体指导下,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读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的各项要求,及时督促各单位,每旬汇报完成情况,月底前与国家核对,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数据上报,最终6月考核得分90分、7月85分、8月79分、9月87分、10月81分、11月84分,12月86分,总体成绩优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扩大数据征集深度与广度,加大数据征集力度。

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数据征集范围,纵向延伸到各地市、县(区)及乡镇部门的数据,横向扩充到各直属部门,不断丰富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信用信息应用提供丰富、可靠的信息资源支撑。

(二)指导地市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因各市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对开展信用工作仍不熟悉,信用工作人员缺乏,使地市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推动缓慢。下一步,中心将与项目承建公司从业务层面加强指导,并安排技术人员适时驻场。

在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同时,打通市级平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保证数据实时同步,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三)完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提升平台运维监测及宣传展示能力。

以“信用宁夏”网站为基础,搭建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四市的信用展示窗口,以及“信用宁夏”移动APP和微信门户,提升平台的宣传展示能力,通过宣传视频、广告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平台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平台(三期)建设工作。

抓紧实施三期项目建设,挖掘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逐步完善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信用监管体制,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全面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